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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4 11:05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市州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为加强新时代残疾人托养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湖南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 年就业工作要点><2020年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湘就农发〔 20201)要求,省残疾人联合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联合举办湖南省首届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残疾人托养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深入交流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先进工作理念和典型业务经验,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的目标,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科学、务实、长效发展。

二、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为省级二类竞赛,由省残疾人联合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主办。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评判委员会和仲裁监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日常管理工作;技术评判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负责竞赛技术支持工作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有关规则、评判标准的制定及命题和裁判等工作;仲裁监审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负责纪检工作及相关赛事业务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过程的监督、审查和仲裁等工作(竞赛组委会组成名单见附件一)。

三、竞赛项目和方式

竞赛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职业指导员)、助残社会工作者、残疾人托养工作者3个赛项。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的权重设定为3:7。(竞赛内容及竞赛方式见附件二)

四、参赛代表队组成及要求

(一)以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代表队由领队1人,选手3名组成,3名选手不得来自同一工作单位,每名选手按照要求参加一项竞赛,不得兼项;

(二)参赛选手年龄应在20周岁至50周岁之间,从事残疾人寄宿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或者居家托养服务的工作,工作年限在2年以上的全职工作人员;

(三)参加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职业指导员)竞赛的选手需取得湖南省残联就辅员认证或参加过相关就辅员培训;参加助残社会工作者竞赛的选手需取得初级(含)以上级别社工证。

五、表彰奖励

本次竞赛个人设一、二、三等奖,单位设团体总分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奖

1.各赛项第一名的选手评为一等奖,第二名的选手评为二等奖,第三、四名的选手评为三等奖,颁发奖励证书、奖金;

2.获得就业辅导员(职业指导员)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奖项计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就业辅导员、社会工作者岗位购买的依据。

(二)组织奖

1.设团体总分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参赛代表队所有选手个人赛成绩均计入团体总分,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2.设优秀组织奖8名。积极组织选拔,按规定完成赛事的代表队均有资格获奖,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六、有关事项

1.请各市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有条件的市州可以参考竞赛项目设置开展本级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发掘典型经验,以赛带训,促进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提高。

2.组织参加首届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或选拔赛(集训)的费用可在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市州可组织3-5人的观摩团参加竞赛活动,参赛人员和观摩人员往返所需的差旅费、保险费及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3.竞赛拟定于2020年第四季度在长沙市举行,赛程三天。具体时间和举办地址另行通知。

4.各市州须在1030日前将《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和《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四)电子版及要求的报名资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湖南省首届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智(13574812023

李彦霖(18163711123

E-mail:hntyjs2020@163.com

附件: 1. 湖南省首届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 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内容及竞赛式

   3. 湖南省首届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4. 湖南省首届残疾人托养从业人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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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