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16:41  信息来源:康复部 刘英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832号)(以下简称《操作办法》)有关经费保障规定,有效衔接需求申报和资金预算,精准资金分配,提高绩效水平,现就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象范围

申报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或者持湖南省有效居住证,符合救助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中“0-6岁”明确为20221231日前不满7岁的既视为满足年龄条件。

二、截止时间

需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831日,逾期数据不再计入省级统计。831日以后新增需求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履行资金保障主体责任,市州财政给予支持。

三、需求摸底

依据《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文件精神,残联会同卫健部门共同做好残疾儿童筛查摸底工作。

四、统计归属

按照规定确定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归属,确保需求统计不重复。持居住证残疾儿童,原则上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选择,由户籍地残联或者居住证发放地残联负责统计;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在民政部门指导下,儿童福利机构主动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残联申报需求,由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县级残联负责统计;异地康复残疾儿童由户籍地残联负责统计。拟由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收训的残疾儿童,计入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资金分配需求数据。

五、数据报送

实名制需求数据96日前经市州残联审核后统一报省残联。

六、数据使用

各地上报数据作为中、省补助资金分配依据,纳入绩效考核人数指标。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筛查,是落实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级残联要重视需求筛查申报工作,加大救助制度宣传力度,把握宣传的重点场合、时间、对象,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残疾儿童监护人了解救助制度内容,熟悉申请受理主体、申请程序、所需资料和时间要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卫健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筛查工作分工,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手段开展筛查工作,及时跨部门共享筛查数据信息,全面摸清需求底数。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将通知转达至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员数据(花名册)和其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员数据(花名册)分别统计。

(三)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报送信息。要准确把握救助标准,对有次数和年限限制的,要将需求数据同往年救助服务信息进行比对,防止超标准申报需求。《市(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数申报表》(附件1)、《市(州)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数申报表》(附件2)、《市(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员花名册》(附件3)、《市(州)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员花名册》(附件4)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上报省残联,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康复部

联系方式:0731-94619534  15974265902

邮箱:313463522@qq.com

附件:1.       市(州)20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数申报表

     2.       市(州)20年度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数申报表

     3.       市(州)20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员花名册

     4.       市(州)20年度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人员花名册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713



【责任编辑: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