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劳服中心已向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寄发《关于办理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函》,告之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前来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今年省本级年审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对象为:中央驻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与省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及自收自支的省属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时,需按要求提供残疾人证、工资流水、社保凭证、在岗证明等相关材料,省中心将根据年审情况,对部分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实地了解核实,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