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2014年度湖南省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等五部分组成。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残工委秘书处(电话:0731-84619523)。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等措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社会对残疾人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工作的影响,有力地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在由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肖红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省残工委秘书处具体负责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室,并明确有关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总责。根据《湖南省残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报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残联门户网站公布。逐步建立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审批等,使信息公开从组织领导、职能分工、人员责任到网站建设、工作流程、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我会把省残联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我会2014年度通过省残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2000余条,全文电子化达100%。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基层动态、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遵循“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一)公开内容
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2、机构信息与动态信息。依据我会“三定”方案,公开了湖南省残联基本职能、领导信息、部室职责等机构信息,及时公开了我会及基层残联的各项工作动态信息。
3.公开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自强助残、媒体传真等方面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件。
五、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残工委秘书处3名全职人员。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