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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4 15:58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语委、广电局、残联: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通知》(残联发〔2018〕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工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语委、省广电局、省残联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国家通用手语推广实施方案》(附件1)和《湖南省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实施方案》(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推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补充。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举措,不仅使听力和视力残疾人使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得以维护,也必将对残疾人学习文化知识、获取信息、社会交往以及更加公平地参与社会生活,平等实现权益与融合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和“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推广使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职责,形成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合力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商决定重大事项,集体决议对重大问题的处理,联合开展推广工作督导检查。各地也应成立相关组织,相关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工作。

  残联系统,包括聋人协会和盲人协会,要牵头做好各地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保障经费投入;做好社会上使用手语和盲文的听力、视力残疾人的培训;积极为公共服务领域培养培训专门人才,努力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交流环境。

  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切实将手语和盲文工作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规划、统一部署,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可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教育部门要安排好教师和在校听力、视力残疾学生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学习,鼓励特教学校探索科学的教学方法,确保平稳过渡和转换。

  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将通用盲文阅读推广纳入全民阅读活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在重大公务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处理中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要求。

  三、制定计划,确保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任务目标的实现

  《湖南省国家通用手语推广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任务目标、实施步骤、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制定具有本地特点的推广路线图和时间表,要积极为听力、视力残疾人学习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到2020年完成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阶段性任务目标。

  附件:1.《湖南省国家通用手语推广实施方案》

        2.《湖南省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实施方案》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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