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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考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16:54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市州残联:

  现就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考生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918号)精神,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考政策、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国家及省助学规定、助学金发放办法等信息,为残疾考生和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及相关指导工作。及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残疾考生所在学校认真做好考前辅导,引导残疾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二、提供合理便利

  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要求,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做好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综合评估、考场相关无障碍设备设施配备等工作,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

  三、把握录取环节

  积极参与残疾考生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招录批次,对残疾考生分批分次逐一跟踪,及时掌握他们的档案出档、退档情况。对不合理退档,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确保上线考生不因残疾被拒录。

  四、关注舆情动态

  各地残联要全程跟踪残疾考生报名、参考及录取工作中的舆情动态,扎实做好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工作,对考生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要及时通报本级高招部门,并配合做好工作,妥善处置。重大、群体和敏感性信访件,同时应向上级残联报告。

  高招工作结束后,各地要根据录取情况填写“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并于920日前将2019年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考生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以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省残联教就部。

  联系人及电话:杨湖南 (073184619530

  邮箱:1022129792@qq.com

  附件:1.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

        2.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残联人联合会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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