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职能,支持助残类社会组织发展,激发社会力量扶残助残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的精神和要求,经前期征集并商省财政厅同意,省残联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2016-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社会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过程监测
(二)新建托养机构达标验收与机构驻点服务指导
(三)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标准与质量评价体系建设
(四)托养服务机构骨干人员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
(五)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产品统一LOGO及包装设计服务
(六)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电子商务运用能力提升与服务计划
(七)残疾人精准脱贫政策及典型宣传
二、项目内容
(一)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过程监测
依据《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和《湖南省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星级评定指标体系》等,对全省10市48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与管理质量进行监测,服务及管理质量监测期为2017年7月—2017年12月,除评定组实地评定外,对每家机构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实地监测不少于3次,根据评定及监测结果,出具机构等级评定报告,并对全省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的建设发展提出管理与服务建议。
(二)新建托养机构达标验收与机构驻点服务指导
依据《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等,对20家申请2017年度托养机构建设补贴的新建机构进行达标验收。为4家建设水平较弱的机构提供驻点服务指导,指导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数不少于3人,驻点服务总时长不少于6人天/家,并为每家接受服务的机构出具管理与服务指导意见书。
(三)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标准与质量评价体系建设
组建课题组,在不少于5个市州开展湖南省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现状调研,借鉴国际、国内残疾人服务的新理论、新实践,制定《湖南省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工作标准》、《湖南省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暂定名)。
(四)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
以《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指南(试行)》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人员专业培训指南(试行)》为基本依据,通过集中培训、工作督导、座谈交流、参观考察、实务模拟、实践提升等方式,提升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
1.托养机构管理人员培训。面向全省新建立和达不到三星级评定标准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机管理人员,开展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残疾人托养政策法规、残疾人社会工作方法、机构日常管理等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不少于40人,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
2.托养服务对象能力评估培训。面向残疾人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专业工作人员,开展以残疾人能力评估方法(含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认知理解能力评估、身体功能评估、社会适应能力评估、职业能力评估)、评估结果运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对象不少于15家机构且人数不少于20人,培训时长不少于3天。
3.就业项目开发与筹资培训交流。面向全省残疾人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开展以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残疾人就业项目开发、产品销售、资金募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交流、考察,并提供后期指导。要求培训人数不少于4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4.托养机构服务人员护理技能培训。面向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专职服务人员,开展以残疾人护理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对象不少于100人,培训时长不少于3天。
5.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交流培训。面向全省承接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的机构,学习《湖南省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工作标准》、《湖南省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组织交流座谈,开展以残疾人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在残疾人居家服务中的运用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培训,并提供6个月的后期指导。要求培训人数不少于70人,集中培训时长不少于2天。
(五)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产品统一LOGO及包装设计服务
为全省50家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提供产品包装(内外包装)设计服务,并制作设计小样;为全省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设计统一LOGO;为2017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残疾人自主创业与精准脱贫成果展区”布展提供技术指导。
(六)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电子商务运用能力提升与服务计划
为10家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产品销售与展示开展电子商务运营提供服务与指导,服务年限不少于一年。为2017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残疾人自主创业与精准脱贫成果展”提供线上宣传和营销服务。
(七)残疾人精准脱贫政策及典型宣传
在省级主流媒体(网络)开辟专栏,采用漫画、图解、采访报道、权威解读、信访件交办、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残疾人扶贫攻坚政策、残疾人脱贫与扶残助残典型、推广残疾人扶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相关问题解决,营造残疾人扶贫攻坚良好社会环境,服务年限不少于1年。
三、项目经费预算
(一)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过程监测,购买预算36万元。
(二)新建托养机构达标验收与机构驻点服务指导,购买预算10万元。
(三)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标准与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购买预算8万元。
(四)托养服务机构骨干人员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购买预算总计26万元,其中托养机构管理人员培训6万元,托养服务对象能力评估培训1.8万元,就业项目开发与筹资培训交流6万元,托养机构服务人员护理技能培训9万元,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交流培训4.2万元。
(五)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产品统一LOGO及包装设计服务,购买预算27万元。
(六)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电子商务运用能力提升与服务计划,购买预算20万元。
(七)残疾人精准脱贫政策及典型宣传,购买预算23万元。
四、申报机构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且最近一年年检合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开展相关服务的业务范围。项目1-3,仅限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4-7,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二)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帐户、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三)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或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四)残疾人创办的社会组织或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者优先。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审法。根据“符合购买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费使用最合理”的原则,由省残联和相关机构组成评审组,对项目申报机构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作出综合量化评价,选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机构为项目承接侯选机构。
候选机构确定后,在省残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确认通知书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与承接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六、报名要求
(一)符合购买资格的机构在2017年6月20日前到省残联教育就业部(详细地址:长沙市纬二路89号1-503室)报名并递交资料。
(二)同一申报机构可以申报1个或多个项目,但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分项申报项目4的,几个分项视为一个项目);项目4可以整体申报、也可以分项申报。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机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时申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仅需提供机构登记证书,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
2.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事项的,应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4.《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5.项目参与人员相关专业及资格证书;
6.具备优先资格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孟琪 电话:0731-84619504
附件:1.《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购买2016—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样本)
3.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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