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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托养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0 15:52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市州残联:

  现将《2019年全省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托养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12

  2019年全省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托养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一)残疾人扶贫增收(教就部职责范围部分)

  1.扶贫增收服务

  1)连千村帮万户。全省残联系统联系不少于140个贫困村(连点村可与当地党委政府安排的扶贫村结合),重点支持帮扶村发展产业,建成不少于140个残疾人产业扶贫项目,结对帮扶不少于2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办证、康复、助学、托养、无障碍改造、辅具适配等量体裁衣式精准帮扶服务。

  2)贷款贴息。省级安排不少于300万的贴息资金,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扶贫基地(车间)、阳光致富带头人(示范户),扶持不少于1000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创业或者转移就业。

  3)基地与能力建设。加大对扶贫基地的培育力度,每个市州、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扶贫示范基地。组建专家团队,服务阳光增收计划实施。组织残疾人扶贫基地、就业基地参加残疾人就业扶贫成果展、扶贫产品直采直供活动。为残疾人扶贫产品提供溯源服务。编印案例集,推广各地助残脱贫好经验好做法。省、市、县至少各举办一期残疾人扶贫工作培训班。

  2.扶智与扶志相结合

  1)扶志行动。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作为农村残疾人四大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手工制作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和扫盲教育)的必选内容。各级继续组织开展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培育与评选,省级评定、表彰示范户、带头人100名。和媒体合作开展残疾人脱贫致富和助残扶贫先进典型宣传,做好扶贫攻坚奖、最美扶贫人物推荐工作,激发贫困残疾人内生动力,树立“自强自立可敬、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2)扶智行动。阳光增收计划全年扶持17000名残疾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扶持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增收,其中面向建档立卡对象不少于5000人。开发一批适合农村残疾妇女的手工制作项目,通过开展培训、提供订单、培养带头人等服务,推进残疾妇女手工制作扶贫点建设。以市州残联为主体,建设电商助残扶贫基地和电商扶贫车间,开展电商培训,培养电商人才,为残疾人扶贫优质农产品上行、实现阳光增收提供电商服务支持。

  (二)教育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筛查、核实,在201981日前将名单移交本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残疾青壮年扫盲。11个深度贫困县,结合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以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为目标,为不少于12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扫盲服务。

  3.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100%得以资助。

  4.高考残疾考生招生录取。落实《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等政策为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及录取提供帮助,确保无一名上线考生因残疾被拒录。

  5.彩票公益金助学与交通银行助学项目。继续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1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教育残疾儿童提供资助;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习训练基地建设为目标,督促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教学院、省特教中专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组织特教学校优秀教师、在湘优秀残疾大学生申报园丁奖、励志奖。

  6.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推广和师资培训工作。围绕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实施方案的落实,省级重点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市州残联按要求组织举办通用手语、通用盲文骨干力量与师资培训班。协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抓好特教学校通用盲文、通用手语轮训。

  7.省特教中专招生就业。进一步提升生源质量,完善优化专业设置。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残疾人就业创业

  1.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5500人,其中灵活就业新增2000人,发展生产新增2500人,其他就业形式新增1000(新成长劳动力就业500人、按比例就业300人、辅助性就业及公岗就业200人),残疾人就业率由36.6%提高到37.2%;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扶持不少于3000名残疾人创业,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不少于1000名,省级财政对其中2300人进行补贴。

  1)按比例就业。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公示,发挥残保金征收的经济杠杆功能,开发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重点抓好省、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收入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2)残疾人集中就业。根据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存在的困难和提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批量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积极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全年新增省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20家。发挥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功能,稳定残疾人就业。

  3)残疾人自主创业与灵活就业。制定出台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市州普遍开展创业培训,为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落实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政策,开展优秀创业者评选表彰,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开展灵活就业案例总结与推广,多形式推动残疾人通过居家就业、就近就便就业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4)辅助性就业。新培养30名就业辅导员,省级试点为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机构配备20名就业辅导员,推动各地辅助性就业工作朝着规范、专业和可持续方向发展。市州、县市区按要求开展辅助性就业,发挥就业辅导员和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带动作用,促进辅助性就业与居家灵活就业融合发展。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探索辅助性就业形式和方法,初步实现托养机构工疗项目、辅助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的有效衔接。

  5)公益性岗位就业。贯彻落实政府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0%用于残疾人就业,重点从扶贫公益性岗位落实情况着手,抓好相关政策的创制与落实。

  2.就业服务。围绕就业援助月、残疾大学生就业兜底服务、58公益专项计划(转移就业)三大活动,切实做好就业岗位开发、求职信息发布、职业能力评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发挥就业在残疾人精准扶贫中的作用,通过转移就业、就近就便就业和公岗服务的方式,开展就业扶贫,帮助1000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实现转移就业。

  3.残疾人职业能力建设。省管中高技能人才培养、市办技能提升与特色班、县以落实自主分散补贴政策为主,三级各负其责,分别按照不得少于本辖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的0.5‰、2‰和6‰的目标,重点面向登记有培训需求和登记求职的残疾人,全年培训残疾人8200人。组织开展选手集训,组队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稳定和促进盲人就业。分析新形势、采取新措施,加强盲人按摩晋级和特色技术培训,落实盲人按摩进社区扶持办法,开展送管理、送技术到基层活动;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工作;实施助盲就业脱贫专项行动,为全省10931位处于就业年龄段的建档立卡视力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和支持。

  (四)残疾人托养

  1.增加托养服务供给。全年为不少于200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中残疾人居家服务14220人,日间照料3826人,寄宿托养1793人。探索开展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日间照料和居家养护照料托养工作,释放看护人力,服务161人。

  2.机构建设和托养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将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纳入绩效评价,机构建设空白县再减少50%。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帮助新建托养机构和未达3A托养机构快速成长,为残疾人提供合格的托养服务。

  3.人才队伍建设。省市分级负责,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地指导等形式提高托养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完成300人次托养从业人员培训任务。选派优秀人才参加中国残联举办的托养工作培训,办好省特教中专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建立托养服务督导团队,带动片区托养服务专业化、社工化发展。

  4.多元化投入与社会支持。落实托养服务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地方出台托养补贴标准,提标扩面,服务更多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组织开展托养工作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志愿者、专业义工支持、参与残疾人托养工作。

  5.监管与评估。抓好各项托养规范落实,组织开展托养机构等级评定,建立补贴资金与等级挂钩的工作机制。开展托养服务绩效评价、托养对象满意度调查、托养工作日常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督方式。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省级托养任务分配中。支持托养协会在行业自律、机构建设、人才培养、服务创新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社会保障

  1.社会救助。协调民政部门出台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的实施细则,推动市县抓好政策落实。推动市、县重点关注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的创制。组织市、县开展数据比对,掌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基本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动态更新中发现的疑似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情况。

  2.社会福利。各地继续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建立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异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全面排查,抓好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落实。

  3.社会保险。省级进一步规范各地政府代缴重度残疾人社保费用工作,鼓励各地提标扩面,县级全面落实2019年度政府代缴残疾人社会保险费用。鼓励市、县继续做好政府扶助残疾人补充商业保险的探索实践,做好全省残疾人补充商业保险政府扶助方案的调研和完善。

  (六)服务与保障措施

  1.政策创制与宣传。加强与财政、民政、教育、扶贫、住建、卫健、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在制定出台新的惠民政策时将残疾人纳入其中,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车间、公岗就业等扶贫举措更多惠及残疾人。梳理各项惠残政策,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依托各类传播媒介,运用好残联公网、“两微一端”,确保政策宣传到家、服务到人。

  2.调查研究。各级残联围绕残疾人脱贫攻坚等民生大事,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残工委工作会议研究解决。

  3.教就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应用。以持证残疾人数、动态更新情况为基础,加强与民政、扶贫办、住建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开展干部队伍培训,提高数据比对与应用水平,为工作精准推进提供数据支持。

  4.监督考核。完善评价办法,优化评价措施,综合运用各类评价手段,对残疾人教就工作开展专项和综合绩效评价。做好互联网+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公示制度要求。继续争取将残疾人脱贫攻坚纳扶贫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各项残疾人精准脱贫政策落地落实。

  5.政府购买助残社会服务。围绕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托养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创建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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