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8时30分,临湘市残疾人联合会与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临湘市困难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签署仪式,标志着全市困难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协同化新阶段。临湘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刘小文,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余勤出席仪式。
签署仪式上,临湘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和核心要点进行了系统解读。该《实施办法》聚焦困难残疾人群体司法维权中的实际困难,明确了救助对象、申请流程、部门协作机制以及资金使用等内容,推动形成“检察+残联”联动新格局,力求为困难残疾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救济服务。
据悉,今年,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将围绕案件线索筛查、救助程序优化和跟踪回访等关键环节,推动困难残疾人司法救助专项工作提质增效。余勤表示,将通过简化流程、加强监督、扩大覆盖面,切实增强困难残疾人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刘小文表示,残联系统将以此次签署《实施办法》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救助响应能力。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残疾人诉求“早发现、快响应”;深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与检察机关开展协商研判,打通部门协作“最后一公里”;强化法律监督实效,做到“发现即报告,报告即介入”,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他指出,司法救助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从被动救助向主动帮扶转变,从单一救助向综合服务转变,从临时举措向长效机制转变。残联将依托网格化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业扶持等多种资源,为困难残疾人构建全方位的支持保障体系。
余勤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实践。下一步,临湘市检察院将与市残联紧密协作,常态化开展联合培训、案例研讨和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基层依法维权和服务能力,确保司法救助政策“落地有声、落地有效”。
此次签约《实施办法》,是临湘市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一项创新举措,更是“检察为民”与“残联为民”的协同实践。双方将以制度为抓手,以行动践初心,共同打造困难残疾人司法救助的“临湘样本”,为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图为“湖南残联”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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