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残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健康发展,提升托养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等级评定办法》(2019版)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3A级评定工作
(一)评定主体
市州残联
(二)评定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评定工作,10月15日前将评定结果报省残联。
(三)评定对象
1.2020年之前建成但未获评3A等级的托养机构。
2.2020年之后建成、评定时已运行10个月以上、市州残联认为可以参与评定的托养机构。
3.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4A及以上等级托养机构仍在有效期内的,不参与3A评定。
(四)评定程序
各市州残联按《湖南省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开展。
二、4A、5A评定工作
(一)评定主体
省残联
(二)评定对象
1.到2021年10月30日止,已评为3A等级满一年的集中托养机构。
2.获得4A及以上等级已满3年有效期的。
2020年申报4A及以上等级评定未通过的机构、已获4A及以上等级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机构不参与本年度4A及以上等级评定。
(三)时间安排
1.资料申报。参评机构在4月20日前,按照《4A、5A评定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到160分的,向市州残联上交《托养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1)。
2.资料审查。市州残联对参评机构送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在5月1日前将资料交省残联(一式两份)。
3.组织评定。申报4A及以上等级的机构请在5月30日前落实好2020年5月-2021年5月评估相关资料的准备,6月起,评估机构将集中进行评估。
4.审核。10月,省残联确认评估等级,开展公示期内复核工作,确认最终评估等级。
三、公布评定结果
11月,省残联发布2021年度3A、4A、5A等级评定结果;市州残联依据评定结果,向获评机构颁发牌匾。
四、评定结果运用
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评定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有效期3年。托养机构获得3A以上(包括3A)评估等级的才能承担省本级托养任务。获得4A以上(包括4A)评估等级的,在有效期内可免于3A评定,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获得奖励、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获得评优评先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托养机构评估等级有效期为3年,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视为无评估等级,不能承接省本级任务。
(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是检验托养机构服务水平及管理水平的有力举措,各市州残联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3A等级评定,不走过场。省残联将对市州的3A等级评定工作进行抽查。
(三)申报等级评定的托养机构应对照评定办法,做好评定准备,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四)凡有效期满的托养机构不得再悬挂等级评定牌匾。
联系人:赵树颖,0731-84619503
附件:1、湖南省集中托养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
2、托养机构等级评定牌匾式样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