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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残疾人托养机构 就业扶贫基地特殊教育机构开展文化助残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9 15:45  信息来源:教就部 阳庆云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教就部(科):

根据省残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结合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要求,经报省残联领导同意,拟在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特殊教育机构中开展文化助残活动,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服务对象中年龄≥7岁以上、残疾人口数>20人以上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各级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特殊教育机构均可申报。

二、项目内容

由项目申报成功的承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托养对象、就业基地的残疾人职工、扶贫基地的帮扶对象、特教机构的残疾学生)以“看一场红色电影,读一本红色故事书、聆听一次红色经典故事宣讲,游一次红色教育基地,参观一次红色展览和体验一次红色文化活动”(简称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感党恩、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在残疾人中深入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引领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三、申报要求

请市州、县市区残联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特殊教育机构申报。具体流程为:

机构填写纸质申报表(附件1)——县市区残联审核、汇总,提交给市州残联——市州残联综合汇总、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将通过审核的机构信息填入表单,提交申报。

https://f.wps.cn/w/gbGWi8fT/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71220时。

四、承接单位确定原则与经费补贴

(一)承接单位按下列顺序确定:

1.2020年申报了彩票公益金学前教育助学项目的特殊教育机构、4A5A级残疾人托养机构、省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

2.3A级(含新建未定级,下同)残疾人托养机构、市州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本县市区无前述机构(学校、基地)申报项目的特殊教育机构;

3.其他残疾人托养(居家服务)机构、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特殊教育机构。

(二)经费补贴:

1.根据中国残联通知,“十四五”期间不再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学前教育助学项目。已下达到各地的第一批彩票公益金继续留在当地,转用于实施文化助残项目,由资金留存地市州、县市区按原资金额度(详见附件2)组织申报,不得结余;

2.第二批彩票公益金(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分配安排)限于未申报使用第一批资金的县市区申报;

3.文化助残项目申报成功的承接单位,省残联按5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附件:1.申报机构信息表;

2.第一批彩票公益金下拨情况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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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