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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16:04  信息来源:教就部 赵树颖  字体: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指标的通知

各市州、区县市残联:

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残教就字〔2021〕1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指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22年全省计划为200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服务类型包括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居家托养服务三种形式。

二、申报程序

1.县市区残联根据当地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托养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填写《2022年度托养任务申报表》(附件1),向市州残联申报2022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指标。

2.市州残联综合考虑各县市区托养服务需求、托养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托养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提出核定意见并填写《2022年度市州托养任务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26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报省残联教就部。

3.省残联根据市州残联申报情况,结合全省托养服务需求、托养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托养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等因素,决定并下达2022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指标。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托养任务的市州、县市区残联应当科学测算日间照料、寄宿制托养服务的运行成本,从残保金中安排本级补贴资金。日间照料服务补贴资金不得少于9000元/人/年,寄宿制托养服务补贴资金不得少于12000元/人/年,购买居家托养服务资金不得少于2000元/人/年,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级负担。原有补贴标准高于本通知规定要求的,按原有标准执行。

2.成立未满一年的集中托养服务机构,经市、县残联确认,可承接日间照料或者寄宿制托养服务。成立满一年但未取得AAA以上等级的,不得申报和承接省级托养任务。

3.以下情况会影响2022年托养服务指标:

1)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中关于托养服务的需求调查数据;

2)2021年居家托养服务县级财政未按要求补贴的;

3)2021年托养服务系统录入进度偏慢。

联系人:赵树颖,联系电话:0731-84619503,电子邮箱:27550539@qq.com

附件: 1.2022年度区县市托养任务申报表

2.2022年度市州托养任务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1117


附件

2022年度托养任务申报表

县市区:            (盖章)

市级补贴标准

县级补贴标准

本年度

服务人数

下年度

申报人数

集中托养

日间照料

寄宿制托养

居家服务

集中托养申报

托养机构名称

机构成立时间

评定等级

托养服务类型

托养人数

居家服务申报

承接服务机构名称

机构成立时间

机构性质

购买服务形式

托养人数

说明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托养服务类型填日间照料或者寄宿;

2.机构性质填写民非、企业、事业单位等性质;

3.购买服务形式填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等采购形式;

4.市本级申报托养任务的,也填写这张表;

5.补贴标准按 元/人·年填写,按机构或者其他形式补贴的,可以将补贴方式填写在说明栏内。


附件

2022年度市州托养任务申报汇总表

市州:            (盖章)

县市区

日间照料

人数

寄宿制托养人数

居家服务

人数

拟新建托养机构

合计

市本级

**区

**县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在“拟新建托养机构”一栏中,已拟定有新建托养机构名称的,填写名称。有计划没有确定名字的画√。


【责任编辑:韩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