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21〕51号),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决定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相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人要亲自抓,借助《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与本级编办、国资委、税务局等部门对接,根据相关样表的内容和要求,尽快掌握本级机关、机关下设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基础数据。
二、精准比对
各地要每年以编办、国资委等部门反馈的数据和上一年度本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数据为基础数据,根据相关样表的内容和要求,逐一进行数据比对,完成本级机关、机关下设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填报。
三、及时报送
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样表的指标概念,客观填报,防止漏报、错报、虚报。各市州要将本级和辖区内县市区相关信息统计表汇总后,于每年5月30日前统一报送指定邮箱。湖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依据市州报送的数据,借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统管子系统进行数据管理,开展数据整理、分析。
联系方式:黄卓0731—84619584
邮箱:16737336@qq.com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