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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实行残疾人证“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湘残联字〔2022〕19号)

发布日期:2022-11-30 16:32  信息来源:组人部 唐绍国  字体:

各市州残联、卫委(局)、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残疾人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2250号)和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省残疾人证办理实行“一件事一次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依法管理、立足实际、便民高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化办证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优化服务方式,强化系统支撑实现残疾人证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

三、工作措施

(一)取消纸质表格流转。

1.申请。申请人登录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湘易办”超级移动端,在“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服务特殊群体”主题内选择残疾人证办理”;或直接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cdpf.org.cn,选择残疾人证跨省通办PC端、APP均可以下简称“办证系统”)申请残疾人证,线上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证件照片等申请资料(病历、既往病史等非必需资料由申请人自愿提供)也可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对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指导或“帮代办”服务。

2.受理。县级残联负责对申请人资料进行线上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并通过办证系统向相关指定医院发起评残请求,同时告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去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3.残疾评定。指定医院负责对残疾人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残疾评定,规范填写《残疾评定表》(必须要有评残医生手写签名和医院公章并将残疾评定结论录入和上传至办证系统。

《残疾评定表》等有关纸质原始资料按照“谁产生、谁保管”原则进行管理,确保办证全过程有据可查。

(二)明确办理时限。

县级残联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和告知。

指定医院应在申请人评残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评残结论(含《残疾评定表》扫描件)录入和上传至办证系统。

评残发起地县级残联在接到指定医院评残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残疾标准的成年申请人的评残结论进行公示(申请人可通过省残联网站或公众号:“湖南残联”-“评残公示”专栏进行查询评残结与救济权利);对不符合残疾标准或未成年申请人的评残结论和复核权利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办证系统有评残结果推送的,评残发起地县级残联可不再另行告知。

申请人对评残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起始日或收到评残结论短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无异议的,县级残联应在公示起始日或告知评残结论后的1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建档等操作

不涉及评残的残疾人证其他相关办理事项,一般应在申请当日办结。

三)寄(送)证上门。对省内居住的申请人实行寄(送)残疾人证上门服务,鼓励各地实行省内免费邮寄证件服务不具备邮寄条件应通过乡村两级残疾人组织自出证15日内代领代送残疾人证上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到县或乡级残联领证。

(四)鼓励受理权限下放。按照便民原则,各地残联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办证受理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或依托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为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帮代办”服务授权的乡镇(街道)办证员履行县级残联办证员相同职责,承担相同责任

(五)做好特殊人群便民评残办证工作。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殊群体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30号)要求,认真做好疑似重度残疾的特殊群体评残办证工作。对此类人群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由村(社区)帮、代提交申请资料,卫健部门联合评残医院对残疾评定提供“帮代办”“上门办”等服务,残联根据评残医院的评残结制证并通过邮寄或代办人员送达。对需用到大型医疗设备(如CT机等),由评残医院协调相关医疗资源就近办理。

(六)推动残疾人证电子证衔接制发我省已实现残疾人证电子证照汇聚制发,与实体证具有同等效力,完成电子证照制发等同于残疾人证办结。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电子证照与实体证有效衔接汇聚制发工作,先行制发残疾人证电子证照(申请人一般可在残疾人证申领业务办结后3天内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湖南残联公众号查看残疾人证电子证照,查询未果的应及时向申领地县级残联反映),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发实体证,保障持证人权益不受影响。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重点推进。实行残疾人证“一件事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行动各级残联、卫健委(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指定医院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人员配备、设备采购、经费保障等方面要给予充分保证。要加强宣传,按照全省规范制作残疾人证新证办理规范流程图等宣传板和办证服务指南等资料,在办证窗口、评残窗口、信访窗口等地进行公开积极引导公众通过湖南残联公众号了解办证相关政策和有关事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形式宣传,实现一次性告知,推进残疾人证“一件事一次办”营造良好氛围。

(二)精心指导协同配合。通知重在优化办证流程和强化便民服务,其未涉及方面均需照我省现行办证政策执行。市级残联要加强工作统筹与指导,积极配合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共同推进残疾人证“一件事一次办,重点是帮助县级残联协调好当地卫健、财政部门和指定医院等方面的关系,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在涉及市级复核环节上要确保按照本通知要求同步实施。

(三)统一节点积极推进。本通知自202311日起实行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此时间节点做好与此相关的设备采购、人员配备、系统调试、业务培训、帐号开设、机制建设等有关基础工作。有关方面不配合导致未如期贯彻实施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务部门报告,列入相关考核指标

本通知202311日至20281231日实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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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2022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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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残工委秘书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