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中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现将湖南省本级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湖南省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生活支出合计14125.9万元。
二、支出具体情况
(一)省本级支出3979万元
1、省本级用于教育就业部开展业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用于电商助残、残疾人辅助性(支持性)就业辅导员能力建设、新建残疾人托养机构结对帮扶、国家通用盲文通用手语推广服务等项目共431万元;
2、省级托养中心建设安排1500万元;
3、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1167万元,其中按比例就业相关工作费用426.48万元、培训与竞赛费用646.96万元、盲人按摩相关工作费用93.56万元。
4、省特教中专用于残疾人教育881万元,其中学生教育培养经费785万元,学生生活补助70万元,盲医师考前培训及招生就业推广费用26万元。
(二)市县转移支付支出10146.9万元
该部分资金为省级残疾人扶助专项资金构成部分,已随该项资金同步下达至市州,其中:
1、用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5236.89万元,其中自主创业扶持1385.6万元、创业贷款贴息与电商助残253.89万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935.1万元、乡村振兴人才培育50万元、驻村帮扶就业创业工作和15个乡村振兴县资金倾斜580万元、就业帮扶基地建设396万元、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就业促进专项1564.9万元、盲人按摩扶持等其他项目71.4万元;
2、用于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和托养机构建设补助3598.48万元;
3、用于高中及大学阶段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1311.53万元;
图为“湖南残联”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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