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31日上午,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肖红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加强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
省残联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湘办〔2017〕32号),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就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了汇报,提出了建议和请求。
会议认为,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大背景下,推进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非常必要,这对于进一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更好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对于凝聚省残联系统广大老党员老干部,共同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和同步小康进程贡献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省残联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湘办〔2017〕32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一是要制定省残联加强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报会党组审定后印发执行。二是要落实相关保障措施。要按照湘办〔2017〕32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安排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来年争取纳入财政预算。按标准包干为老干支部负责人发给工作补贴。按照80%的比例下拨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用于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活动开支。退休干部参加老干部(老年)大学学习(两门以内)的学费回原单位据实报销。三是各相关部室要密切配合,共同为老干部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做好服务工作。
省残联党组十分重视老干部支部工作。今年5月18日,收到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后,党组书记、理事长肖红林当即批示,要求机关党委将文件精神传达贯彻给老干支部。机关党委根据领导批示,一方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多方了解省直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做法;第三,在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参照兄弟单位好的做法,提出了省残联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建议,并向党组会议进行汇报,获得批准。下一步,机关党委将与组织人事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湘办〔2017〕32号文件精神和会党组决定的落实,尽力为退休干部开展好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