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4月3日,在桂东沙田,毛泽东向工农革命军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是: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是: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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