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和台账
(一)年报。
年报共28张表,涵盖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和服务设施9项业务,69.4%的指标由台账和业务系统生成。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市州级数据报送时间:2021年 12月31日前。
(二)台账。
台账共31张表,涵盖康复、教育、就业、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服务设施和信息化9项业务。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市州级数据报送时间:2021年 12月31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2020年全省统计工作,常德、娄底、永州、郴州、张家界的整体情况较好,长沙、湘潭、邵阳、益阳统计工作有待加强。
各级残联要认真落实省残联关于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协同配合,严把数据源头关,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我省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有效。
(二)做好审核确认,按时报送数据。
各级残联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报送数据,业务部门要配合统计工作人员做好数据上报工作,统计数据必须经软件逻辑审核和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上报。
(三)其他要求。
1、省残联机关各部室要将市州残联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省残联业务部室对各市州残联上报的有关数据签字确认后,由省残工委秘书处统一汇总上报至中国残联。由于各种原因被中国残联退回修改的数据,请省残联有关业务部室按要求修改并写出说明后再上报。
2、2021年全省统计数据会审拟定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8日进行,会审具体事宜以通知为准。根据统计工作进度安排,在数据上报、会审等重要时段,原则上不安排统计人员外出。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