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会成立了由理事长任组长,理事会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由省残工委秘书处具体负责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室,并明确有关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总责。根据《湖南省残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省残联门户网站公布。逐步建立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审批等,使信息公开从组织领导、职能分工、人员责任到网站建设、工作流程、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我会把省残联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我会2015年6月完成对省残联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新版网站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栏目,将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等集中展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要求,在省残联门户网站上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事项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包括机构信息与动态信息。依据我会“三定”方案,公开了湖南省残联基本职能、领导信息、部室职责等机构信息,及时公开了我会及基层残联的各项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共通过省残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3000余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审查、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答复期限等内容。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受理群众申请公开信息,全年共收到省长信箱来信4件,理事长信箱来信17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充实,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